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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天津市东丽区某街道一个拆迁户,2013年9月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可是现在楼房已经盖好3到5年了还没人通知入住找了也都说不知道!而且那几栋楼也都没人住可是周围几栋都入住了!拆迁安置协议有时间限制吗?

征地补偿 2020-06-17 06: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房屋买卖中的时间限制:房产证办理有没有时间限制、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 房屋买卖中的时间限制: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
    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执行的
  •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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