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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房建劳务承包商,当事为了签合同,私刻了劳务公司公章,但是是我的施工员去刻的,就把这个合同签了,,在签了四个月的时候我怕出事,就想走一个正规程序,施工员,给我出主意,他说他给我去处理这个事情,因为他和这个劳务公司老板关系很好,意思就是要我少给一点管理费,就给劳务公司老板打过电话就说要用他们劳务公司资质,当时这边就同意了,就说都是熟人,少给一点管理费,我就给了3000给施工员去办理这个事,当时劳务办公室主任还在工地上来看过项目是或存在。公司当时就出了一张合同,合同上面我没有签字就把公司得公章盖了,剩下的就让我们自己填,,当时施工员把这个合同给了我,,我就放车上,,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把这个合同偷走了。他经常开我的车。。。由于种种原因施工员对工地施工不护责任,,我就要扣他工资,他不舒服,,就拿私刻公章来威胁我,,不让我扣他钱,,劳务公司这边就叫我出来解决这个事,,我当时就拿了两万块钱给劳务公司,,但是劳务公司老板叫他办公室主任把这个钱收下的,这个主任当时是在办公室收的钱,只给我打了一个收条,就写某某人收到某某人多少钱,,其它什么都没有写,公司章也没有盖。请问这个我有罪没有

其他 2015-06-04 1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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