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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生,通过报纸找了一家可以在家做手工活赚钱的公司。之后联系,我就去了天津公司。和企业领导见面之后,向我介绍了公司业务:组装打火机,说是一分钟能组装3个,并当面演示,气体由公司免费提供。我回来之后考虑一下又去公司准备签合同。顺便聊一些闲事,公司领导说前面一列工作场所都是公司的,但后来据我所知其实只有一间是他们公司的。在签订合同时(照之前所讲组装打火机设备押金,干完之后可以退)但合同上写的是购买,并生产出十万只之后可以作为奖励退回。并且公司并不提供气体,只是生产一只合格成品后,每个2.5分作为补偿:之前说是做手工活,但合同上写的是甲方批发给乙方,之后甲方从乙方进货:并且一分钟不可能组装3个,之前演示的只是一半:合同最后写着合同签订后,工具费一律不退,如乙方违约,后果自负。在签订合同时,公司还故意对其内容作掩盖。我当时一时头晕,就签了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我该怎么办?麻烦您给我一点意见,谢谢!

其他 2015-06-09 08: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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