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9年11月进厂,2013年5月在现工作单位发生工伤,鉴定为九级,期间一直是劳务派遣合同。2014年11月合同到期后工作单位与我协商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不想出钱支付工龄补偿金,说给我的工龄转移过来连续计算。咨询社保中心后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到现单位。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就继续给我签劳务派遣合同,于是我要求给我出具一份补充协议来明确我的工龄和工伤由现工作单位承担。但是我对补充协议内容不满意就没签字,单位不耐烦要求我在2014年11月合同到期前必须选择一个签订合同的单位并拿了一份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1现工作单位2劳务派遣公司3和哪个都不签}我没办法选择和现单位签劳动合同。2015年5月下班路上又发生交通事故,现已申请了工伤认定,大约有十级伤残。我想知道的是我要求的补充协议到现在也没签字,1我的5年工龄还有效吗?那算不算我自动放弃的?。2单位也没带材料去社保中心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只是在我合同到期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再缴纳由现单位继续缴纳的,我还没领取的九级工伤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到底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还是现单位承担?3如果我这次的是十级伤残不辞职的话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4我这次受伤应该是工伤和交通事故竞合的情况,右外踝和根骨骨折。按照人身损害能达到级别吗?这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怎么算,由单位还是事故主要责任方?盼解答。嘉定或昆山熟悉合同和工伤问题的律师有把握将我利益最大化的请与我联系。

其他 2016-02-15 06: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四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