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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7月在一家公司就职,2010年9月15日辞职。原因:当初入职时,公司有答应给我交社保及医保,并在合同上体现,但社保及医保一直未交,合同说要盖章后再给我,也一直没给。故此在2010年7月书面提出,公司加于挽留并答应给予解决,但至今还是没有结果。请问我能否合法拿到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保,医保。如可以该如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仲裁 2010-09-30 1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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