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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咨询下,父亲找了个继母。父亲死后,没立遗嘱。通过法律途径,把房子要分割处理,问下如果房子是20万,分4个人. 但是房价是法院估算的,是不是价高者能的到。这个房子是一拍卖的形式,分配么, 房价能炒高么? 还是法院估价了,就不能炒房了

其他 2010-09-30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这个问题还是有点复杂,需要仔细分析。首先如果该房屋系父亲和母亲(即原配)的共同财产,则母亲去世后,先分出一半归父亲所有,另一半由父亲和三个子女继承,但应当为长子多保留些许继承份额。则父亲最多占有该房屋62.5%的份额,系其再婚前个人财产。父亲死后该62.5%的份额应由三个子女和继母四人继承,但仍然应当为长子多保留部分份额。也就是说,继母至多分得15.625%的份额。因而该继承纠纷的焦点不是房屋价格而是房屋分配份额,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参与。
  • 继承人有要的,谁出钱多给谁,再给其他继承人钱。没有要的,卖了分钱。 咨询你的委托律师就可以。
  • 如果继承人协商不成,价高者可以得到房产,对其他继承人再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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