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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些纷争(农村住房滴水的问题),但在并无过激言论的情况下乙某拿起一块砖头朝甲的头部砸去(缝了五针),乙的儿子(十九岁)看到后协同乙继续对已经受伤的甲某进行殴打,甲某的女儿听到争吵声出来看到血流如注的甲某后马上拨打了110并将甲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乙某看到甲方报案后随即也拨打了110.半个小时派出所赶到了现场,乙某随即宣称自己被殴打有伤并叫来了救护车将其带走。之后,在甲某住院治疗其间乙某也住院并动了手术。 虽然事实是甲某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并么还手及任何过错,更别说做有任何伤害乙某的行为(因为甲某知道乙某之前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但由于案发时除了在甲乙双方及家人外,只有给乙方家装修的一个工作人员在场,证据对甲方极为不利,而乙某又一口咬定自己身上的伤是被甲某所致。。。 现在公安机关正在审理当中,但我想问一下像目前这种情况甲某将会得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甲方该怎么办?往坏了想假如乙方受的的轻伤而甲方有么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又会怎样?甲方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

其他 2010-10-03 16: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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