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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初购买房子的时候,合同内容明确注明了;如若出售房屋,必须经过双方商量同意后,方可出售给第三方。“如果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支付5万元违约金”。 因为其他原因房子的户名写的是朋友的名字,忙于生意在外地时间多所以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有一年了。 现在我想知道,我除了要求5万元违约金,还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急切 问题补充: 我之所以问我还能要求那些赔偿,是因为,朋友把房子卖给了他同学了。我们那套房子买了已经有几年了,现在他告诉我只赚6000元钱就卖掉了,连利息都不够。房子买的时间到现在每平米涨了650元以上。我怀疑他们之间的交易有诈。

其他 2010-10-04 08: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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