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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送蛋糕的在一次总公司配送过来蛋糕我们配送员需要把蛋糕从车上搬到站点在搬送过程中我的那包蛋糕手提的地方突然断开蛋糕掉地上我当时没说后来公司查到是我在搬送过程中搞坏蛋糕。那包坏的蛋糕我自己买下来了然后公司叫我自己离职我没有去公司没有理由直接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叫我去站点上班但不给我安排工作。我的工作是拿提成就是从站点把蛋糕送到客户那里现在站点领导不给我分配工作只让我去站点报道我有没有维权的权利

其他 2019-08-29 06: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要求单位安排上岗,否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 提成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是否需要交税,需根据你的工资确定,若超过3500元的,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工伤职工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对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标准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级别为5至10级的,经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另外,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工资、劳动福利、其他待遇等)的一项重要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若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首先向公司反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签,则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否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 可以要求单位安排具体工作,否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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