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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女朋友交我去借高利贷借完了人联系不上是不能告她诈骗

离婚 2017-07-09 09: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你只有证明了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签定合同的,你才能主张从合同是无效的。我认为,从目前证据看,还无法证实你的主张。如果两人构成诈骗,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察,你们可以联合起来,到有关机关举报。从民事上,你们想往欺诈这条思路上靠,难度很大。 你们权衡一下,再决定。祝你成功。
  •   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违约,借贷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高利贷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 你好,你最好先去报案,将事情经过详细说清楚,是否存在合伙诈骗行为不好说,需要公安机关调查确定,如不构成只能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你好,依你所述,诈骗难以成立,建议你想办法联系对方,同时积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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