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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2013年末,购买了一辆汉兰达家用车,当时由于资金不到位,所以申请了按揭,在这同时办了一张建行信用卡,每月约定还款六千二。开始几个月我都是如期按约定还款的,(贷了建行15万,已经还了6万)可没想到就在去年3月份,我被朋友骗去了五十二万,当时说好一个月就还我了,可没想到我朋友生意亏了,人也跑了,为此我起诉到法院,判决3月10号还我钱。可人跑了,没法执行,因此给我带来了经济上极大的困难,所以最近几个月我已经没有能力履行建行的还款义务,可建行催款部门打电话说,要刑警队拘捕我呢,说我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构成诈骗罪?期待回复。

银行 2015-06-27 14: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及时还款,超过三个月不还款,或经两次催告不还款的,否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追问】可是我没有恶意透支信用卡啊?
    【回答】[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现在要及时还款,超过三个月不还款,或经两次催告不还款的,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 你好,是算的
  • 建议尽量赶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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