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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您一个事,我有个女儿,原来是给我一个朋友当女儿,但他原来没结婚,一直到40岁结婚了,我那个朋友说自己有负担,还给我的女儿,户口我朋友上了,户口还在他那里,但我和他不是一个乡镇,但是我把女儿领回来了,在我这里读书,为什么我的乡镇要我罚几万,说什么要交什么抚养钱,等等,说我触犯法律,要我去做牢,我们的国家有这条法吗?

离婚 2015-06-29 09: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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