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事情经过:2007年10月潘正斌租用城一小学沿街店面一二层面积约300平方计划开海鲜楼,起先我也是通过朋友介绍把瓷砖材料和其他装修买给潘正斌共计50000万,在07年底跟他要钱的时候他躲起来,我就到他租住找潘已经不在,剩下潘老婆,所以我就叫他转借条(7550元)是瓷砖款。还有其他材料款未转借条。至今他们人都跑了,据了解身份也是假的。像这样情况我们该如何去做?

刑事辩护 2013-07-19 0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