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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们借别人钱,我给做的保证,到期不还,债主起诉哥们和我,要求还钱,但是我知道另外一个人还欠我哥们钱,已经到期,也没还,开庭时我能以债权人未行使代位权提出抗辩吗?法院会先让债主行使代位权还是先让我履行保证?假如说,要我履行保证责任,完了之后,我起诉我哥们要钱,能将欠他钱的那个一起告吗?谢谢!

其他 2015-06-30 13: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代位权势债权人选择的权利,法院无权驳回本诉,让他去诉代位。
    【追问】意思就是除了告我和我哥们,还需将欠我哥们钱不还的那个一起告是吗?
  • 您好,您可以提出抗辩权的!
  • 你好,你可以先履行还款义务。然后向你的哥们追偿,同样也可以代位追偿。
  • 代位权是债权人选择的权利
  • 你好!你不能以债权人未行使代位权提出抗辩,债权人可以选择是否同时提起代位权诉讼。因为债权人已将起诉了债务人和保证人,所以,肯定是你要履行保证责任。你履行完保证责任之后,可以起诉你的“哥们”,同时你有权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法院会中止审理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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