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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结婚后,老公的父母离婚,房子判给老公所有,现在我和老公感情不合准备离婚,3岁女孩由我抚养,房子能赠与小孩吗?我能维护的权利有哪些呢?

离婚 2015-07-01 2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 你好,可以赠与给孩子,女方可以作为监护人使用该房产。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您好,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您可以与丈夫协商将房屋赠与女儿,如果他不同意,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是要给他一定的补偿。您有权主张平等地分割财产,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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