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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里一个女孩喝多了,我看她可怜没人管就照顾她给她送回家,可是到她家门口就怕产生麻烦毕竟我和她并不熟悉,所以就说不进屋了,可她偏让我进屋,看她喝那样就进她家照顾她了,中间她女朋友还给她打电话了,我就怕产生啥误会一直等着她女朋友回家我才走。第二天她却说她丢了四百块钱。在我照顾之前还有人看见她包里有四百块钱,这合着那意思就我照顾她以后的那段时间钱没了,我让她报警验指纹她还不报。说那包好几个人都碰过。哦,对了,她中间接过两个电话都是让我帮她拿的,我当时就怕有啥以后误会,还说让她自己拿,她当时偏让我帮拿,我还故意把包在她面前打开帮她拿出电话,立刻就给她了。包也拉上了。这叫什么事啊?我该怎么澄清啊??急,最恶心这事了,我真贱,没事瞎好心干什么、…气死我了

刑事辩护 2010-10-09 22: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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