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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今年三月一号,我进了现在这家幼儿园,三月十号的时候家里出了点事;我急急忙忙赶回家,没有书写的请假和辞职,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处理好,就打电话和我园长说要辞职,她说要我先处理好我的事再说;到时给她个回来上班的具体时间;而且还警告我说;如果现在辞职;一分钱都不发给我;她说第一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能请假;如果试用期间要离职的;一分钱都不发,后来我在家处理事情;幼儿园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发工资之前;园长和同事说;要把我做的十天的工资发给我;要同事问我有没有深圳的卡,但是由于我没有卡;就说发我同事卡里;说到时转给我;但是发工资的时候忘记发给我同事了;回家处理好事情都是一个半月以后的事;五一长假;处理好事情;我又回到了深圳;在网上看到幼儿园招聘。我就给现在这个幼儿园园长打电话;问她招不招。她直接说要我回去上班。我就问他;如果我回去上班,那三月份的工资能不能发给我。她一口就答应,五月四号我又回到了幼儿园上班。过了几天,她把三月份的工资发给我,直到六月份;因为家里出了事,家人情绪一直不稳定;经过考虑;我向园长正式提交了辞职书,刚开始说要我考虑一下;后来看我态度比较坚决,就说如果我硬是要走;三月份发给我的工资就要在六月份的工资里面扣掉;说三月份一分钱都不发给我,《另:我后来回来上班,幼儿园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因为没有合同,我辛苦上班的血汗钱;她说扣就扣。我想问律师;没有合同能告她吗?或者我怎么样才能要回那些钱?她这样扣我钱属于合法吗?

其他 2015-07-03 10: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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