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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个体经营的小公司上班,并未签订任何合同,在哪里已经干了一个多月,迟迟未发工资,后询问说要下个月,但在临近发工资的几天,因为一些小事他骂了我,加之之前一直脾气恶劣,我提出了辞职,结工资时他说要在等下个月,但现在时间到时,又用各种理由拖欠,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7-03 17: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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