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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宅于2005年购入,是顶楼,购买是交了房屋维修基金的,入住后,一到下雨,家里阳台,还有几个卧室都会漏水,给物管反映后,就找人随便有沥青弄了下,但没有解决问题,再联系他们就说没钱,无法解决我的问题,所以我从2012年起就拒交物管费,并告知物管方什么时候给处理好我的房子问题什么时候开始交物管费,但前两天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带一个物管又来催交物管费还让我把前面的补交,不然就会告我,但我的房子问题他们依然说没办法解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应对

其他 2017-06-11 15: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个事情是一码归一码,交物管费是你的义务,你应当按时交纳。至于屋顶漏水,你可以要求物管解决,如果解决不好,你也可以依据物管合同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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