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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服装店做服务员,然后和店长发生了不愉快,我就不干了,老板不给我工资,后来我要,他给我开了23天工资,还差我提成300多还有押金500没给,怎么要都不给。没办法我就找劳动监察了。可是劳动监察说只能要回400元。我不认可。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是走仲裁程序能都要回来吗......

仲裁 2018-03-09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拿不到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或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有相关证据梦证明用人单位所克扣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押金,是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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