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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别人给我写了一张24000元的欠条,还款日期是2008年的六月份,可是他只还了两千,后来怎么都不还了,又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了,直到现在也没还?请问有办法要回来吗?

其他 2015-07-09 1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已过了诉讼时效,除非您在2008年6月份之后一直催他还款,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过您也可以先起诉,可能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
  • 你好,欠条应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追问】意思是这个欠款没办法追讨了吗?
  • 建议先起诉,如果找不到人,不来应诉,也就失去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此事建议你尽快处理。
  • 你好,如果是欠条,时间太久了,最好能联系上欠款人,崔其还款并留下证据,再起诉。
    【追问】是我在异地工作期间留下的,我现在就是找不到人了,有其他办法吗?
    【回答】到底是借条还是欠条,如果是欠条的就只能找他要,没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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