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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是深圳龙华的一个小型厂工资底薪是2030元,正常加班12元,双休日加班13元,厂里没有张贴任何的规章制度表,岗位津贴也是每个月100元,迟到十分钟之内扣十元,二十分钟二十元,三十分四十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而且哪里不如管理员的意,管理员可以进行管理处罚,比如:(1)进厂里携带手机或香烟,被管理员发现,处100元罚款,被主管级以上领导发现处500元罚款;(2)如今天下班时间6点时,主管说,整理卫生不算加班费,不是我值日,我整理好自己的空位,就下班了,别人6点45分才下班,我被处罚五十块!请问以上的走哪里处于不合法的吗?

其他 2015-07-12 10: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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