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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学教师,2002年经学校指派业余学习完回家途中出车祸,颈椎骨折高位截瘫。工伤鉴定达到贰级,生活自理障碍护理等级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治疗期间全部费用近30万元,都是自己借钱和亲属、朋友、同事等自筹或捐款看病。但法院说司机家贫为由,到现在没给执行。当地政府和单位都推说没钱,医疗保险也不管。目前,我负债累累,无力偿还10多万元的借款,俩个孩子面临辍学,年迈多病的婆婆和爱人,每月的保姆费。2006年教育系统改革为理由劝我办理了退休。 现在我已经到了走投无路,欲哭无泪的地步。我今年刚43岁,1985年大学毕业后教学到至今。工伤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打官司的能力也没有,我怎么办?

国家赔偿 2009-05-14 21: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如果有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出如果没有办保险应由单位负担。单位不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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