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好: 去前我和朋友共同购买一处商品房,购房契约上是两人的名字(他在前,我在后),没有明确各人所占份额,全部商业贷款(未还清),他是主贷人,我是共同还款人,现他要放弃还贷义务,把房子全部给我,马上要办理房产证啦,有些问题需要请教。 1. 请问我们二人一同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证,若他向办证工作人员表明放弃的意愿,房产证上可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吗? 2. 还是需要他写书面的放弃声明书,并且到公证处工作?不公证可以吗? 3. 放弃声明书当着办证人员的面写好并签字吗?具体怎么写啊? 4.我还听过一种说法:必须先以两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份额各占50%,然后再办理过户,要这样麻烦吗?既然一方要让出自己的产权,产权证为何不能只写另一人的名字啊? 提这么多问题,麻烦您了。 感谢!

其他 2008-11-26 19: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