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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们和一个公司签了一个合同,内容是我们给他们公司供电缆桥架!合同零规定:货到工地后数量和质量由他们公司核实无误后即给我们付全款!合同上面有所有货物的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额!而且还盖有他们公司和我们经销部的公章!货物总金额是10254元!而且合同上明确说明此价格是不含税的!去年货供完后他们给我们一张5000元支票.然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剩余的5254元,直到现在!前几天我给他们总经理打电话,他说要到年底!我已经不相信他了,就说如果还不按合同办理,就要付诸法律,他一听到这话,就在电话里大声说,如果我付诸法律他就肯定不给我5254元钱了!所以我非常希望得到众位律师的帮助,让这些目无法律的所谓的经理能得到他应有的惩罚,让法律为我们申张正义!

诉讼 2008-11-29 19: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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