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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六个多月的时候,公司让我回家休息了,后来找了公司很多次,才在宝宝七个月的时候让我又回到公司上班,中间公司除了给继续投保险之外,就什么也没有,而且保险的有一部份还是自己拿钱交的,回来上班之后不但没有晡乳期,而且连休假这段时间的工资也没有,公司说是因为我的生育险入的时间不够,所以不能给在家这段时间的工资。我想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还有生小孩公司应该有什么补助?

其他 2010-10-18 15: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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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行为不合法,在你休产假之前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如是晚育,则享受五个月的产假,休产假期间,如在您分娩时公司已连续为您缴纳生育保险一年,则由社保按月支付生育津贴。如因单位原因导致您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则相应的生育津贴应由单位负担。 因您提供的信息比较简单,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 公司做法不合法。产假工资照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拖欠的产假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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