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电瓶车逆行撞一个从小区右转出来的小车当时没报警,我腿被擦破皮,有点疼,他说让我赔偿他200,我说现在没钱,等我有钱给你,就都走了,回去没一会儿他给我打电话说他的车轮胎划了个口子,要我给他700,我应该给他吗?主要是谁的责任,事后可以报警吗?

其他 2015-07-17 18: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报警后,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 你好,时候可以报警处理
  • 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 您好,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起诉对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以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追问】报警处理,我负主要责任,还是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