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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三个同事在今年5月4日一起入职,之后在6月9日提交辞工书批准离职到期是7月9日,10日我们四人去向厂里要求结算支付工资,厂里以工资未算出为由不给发放,13日我们再次去工厂要求支付工资,厂里给出的理由是老板不在财务没钱而且不能给明确答复什么时候支付工资。13日当天我们去向劳动局投诉后厂里给劳动局的答复是18日之前支付工资,但到18日下午两点多我们再次去厂里,厂里的相关负责人叫我们等到五点半我们也继续等到那个时间,后来厂里又说货款的钱还没到帐叫我们20日再给支付工资。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再次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厂里赔偿我们辞工到期等待发放工资期间的误工费吗;为了等待发放工资我们都不能到比较远的地方去找工作,还有不上班的日子消费也比较大,请问我们该什么办才好。

其他 2015-07-20 1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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