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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情绪低落,收入不稳定。分居期间因为房贷生活欠债,(包括还贷,家庭支出,生活支出)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请问离婚时这部分债务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是否应该对方一起承担?

离婚 2015-07-20 10: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涉及按揭房产处置,法院以权属尚未确定之前不处分所有权为原则,而由一方居住,并承担还贷,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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