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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010年3月份入职深圳这间公司上班的,合同签到2016年6月30日,公司在15年9月份就要搬迁去惠州了,想请问下我的补偿金应该怎么算?谢谢

其他 2015-07-28 1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
  • 有经济补偿金,一年是一个月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补六个月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加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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