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婚后所得的35平米的安置房是政府分给我的,我是巴我老公的户口上户才分得的,但户主是我老公,而且我户口还没正式上到,还在我老家,分房时公务员让我拿了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之类去登记,并且还填了上户表格。现在我和老公有可能因很多原因而离婚,我想请问律师,我分到的那35平米的房子是属我个人的还是共同的?安置房是没用钱购买的。

离婚 2015-07-22 16: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