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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陈X2007年12月在温州市被张XX等四人故伤害致死,XX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8年8月份对刑事、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于2008年10月份作出终审裁定。四被告共计赔偿原告人民币204000余元。但两年多过去了,原告多次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现在一分钱也没有到位。请问这个事到底该咋个办。

其他 2010-10-18 2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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