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上海一家工厂做仓库的因为工作中和领导意见不同,在公司领导不让我做仓库,要把我掉到生产线去,可我到这家公司的时候是面试仓库的,其它的活我不会干。(我没叉车证,还让我开叉车装卸货呢)在进这家公司的时间是2014.02月进厂的合同签了三年,当时谈的是税后4000一个月(也就是实拿手上的)一周上40个小时超过没加班费,但合同上只写税前基本工资为1620.绩效奖为980.前半年每个月都有拿4000左右,发工资的时候也没工资单,也没让我们签字确认。可上班没几天公司就要求每周末义务加班一天,没办法接下来每周六,日都义务上1天,都有打卡记录的。自从2014年4月到2015上海劳动局要求企业调薪共两次,而我一分也没调反而拿到手里的少了(调薪社保提高了),公司的理由是我的综合工资已超过基本工资不调。现实公司领导说,去生产线按现在基本工资2020元算,不去的话天天就在保安室里坐着什么都不用干,合同里写多少扣掉社保是多少就多少。像这种情况不是要被迫我离职吗!

其他 2015-07-31 13: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