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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住房铝合金窗户安装合同(在楼盘物业安排的办公地方签订),有公司印章和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等,合同条款约定30天进场安装。30天后,没有进场安装。经多次催促后才把窗框装好(应该是过了15天左右)。可安装好窗框后,半个多月仍没安装玻璃。经多次催促(又过了半个月),才把玻璃拿来安装,结果因为尺寸不对没有安装(尺寸该公司自己量),说要重新做玻璃(说是定做玻璃,需要时间),结果又过了二十几天,多次催促答复玻璃没好,仍没安装。到现在已距签订合同3个多月。由于玻璃窗没安装,拖延了油墙漆的时间。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能否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误工费?物业公司有没有连带责任?

其他 2015-08-02 10: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没有发现物业公司须承担责任的情况。而对方公司已违反约定的时间,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并且解除合同。
    【追问】合同中只写明了签订合同后30天安装,没有注明完工时间,该公司也安装了窗框,法律上有没有完工时间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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