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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去年8月20日,上午骑电动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那马路宽6米左右)和由西向东的轻便摩托车相撞,本人轻伤,摩托车主受伤严重,后来交警处理事故,判决我主要责任(勘察现场我的车在1.5米以外说我开到机动车道了,我先违规了)摩托车主为次要责任(但他车速很快,还没带头盔,开过来时很吓人的),2个星期后我和家人到派出所去和他协商但他没来,民警打他家人电话,他家人以他在治疗中为由,拒绝来。后来一直没声音,前天他打电话来,说他看病用了5万多要我赔偿,如果不赔偿他将起诉我,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10-23 16: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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