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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骑电瓶车,把一个老太太撞伤致死,这个事故的责任判定和机动车有什么不同呢?坐牢的话严重的要多久?经济赔偿估计要多少?

其他 2018-10-22 0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到严格责任,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 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问题;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全责应当赔偿你方的全部损失;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您可以首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的,剩余部分应由对方进行赔偿;
    4.根据《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如果本案中车主和车辆的实际驾驶人不是同一个人,那么,你可以要求车主和实际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赔偿内容:医疗费、护理费:相应医疗收费单据支撑,当然包括后续医疗费用 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 :均需相应证据,误工费最好有工资减少的记录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是否构成伤残,要进行伤残事故鉴定。 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你方举证受到了严重精神损害。
    6.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对方司机在履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肇事司机的工作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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