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第一胎抢生是女孩,已交罚款,第二胎还给准生证名么,我俩都不是独生子女

离婚 2015-08-14 10: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计生条例》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6)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条例》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女孩的;(2)经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慢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3)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4)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5)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3、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如果你们是农村户口,都不是独生子女也可生二胎,条件看上面的。如果不是农村户口,国家全面放开二胎的时间可能不会太远了,不急的话可以等等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