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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与某商场7月1日签订合同,免租期3个月,我店于2014年7月6日进驻商场开始装修,并交经营保证金10万元。于8月25日开始试营业,9月20日左右我隔壁商户撤场,新商户装修,导致我店进入场地被堵,无法正常营业,经跟商场沟通10月1日我店暂停营业,我店暂停营业期间,部分会员对我店不满对我投诉。被迫压力只好在烤肉店装修期间12月10日再次开门,但不能正常营业,原有的出入通道被改变,从别的通道进入我店也是一片装修场地,别的通道当时是星幕酒吧在装修,当时四层手扶梯也无法正常使用,12月21日手扶梯通往四层才正常,消防卷帘才拉起来,但是我原有的进入通道被堵无法进入,只好选择别的通道进入,别的通道比较绕,进入我店比较隐蔽,由于以上问题我要求给我房租补偿,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在这期间我也没有交租金,于2015年5月5日物业以不交租金不让我交电费,并把我的经营保证金扣除与我终止合同,5月6日再次关门。目前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商场已经把我的场地租给了别的商户。请问律师我是否能得到赔偿?

争议解决 2015-08-10 1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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