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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有7个月了,到现在未缴纳保险和签署合同,我现在想离职,手上有2月到8月以公司名义和客户签署的合同扫描件,上面有我的签名和该有公司公章,工资是每个月6000加提成,我们是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的,每次的是签字领钱,没有工资单也没有公司的盖章,我有拍照片,还有保险公司寄到公司收件人是我的快递单,还有我的名片,这些证据够吗,能否得到赔偿,还有我上次因为炒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壹万元,现在老板让我自己承担,这些费用我应该承担多少,如果找律师代理的话我需要付多少律师费谢谢

其他 2019-12-30 05:5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作为证据,建议你去劳动局仲裁维权。
    【追问】老板这边政府有关系我怕申诉没用,
  • 你不需要承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申述的周期大概要多久啊 ,
  • 你不需要承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快递送达处理:如果快递单据上明确写着邮件内容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劳动者即便是拒签也应当知晓了该邮寄的主要内容,应当视为已有效送达当事人本人。
    《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邮寄送达是送达方式之一,当事人因个人原因恶意拒收法律文书,自己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邮寄送达拒签视为有效送达在法院文书送达过程中,已经有了法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第一个问题,公司不缴纳员工保险,员工可以有两条途径解决:其一,向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员工不需要证据,是否缴纳保险的证据由公司提供。第二个问题,公司不能以通知的方式增加或者变更合同条款,如果需要变更或增加合同条款,一定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另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保证金条款,如果有这类的条款,怎因违法而无效。对于这类条款,员工可以不必理会,如果为此而引起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或解除,则责任由公司承担。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作为证据,建议你去劳动局仲裁维权。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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