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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农村的我结婚时父母分给我不带院的四间房父母和我一块住到97年有我出钱翻盖了,但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03年3月我又出钱在空闲的老宅基上盖了房、还是父亲的名。03年8月修路拆迁补赏安置了三套楼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用的还是父亲的名。为避免纠纷父母共同立一份遗嘱、母亲不会写字,签名有父亲代签,有母亲按的手印。立遗嘱的整个过程有三个证明人在场监督,并有证明人的签名和按的手印。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拆迁补偿 2010-10-26 1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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