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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5年结婚,07年生育一女。丈夫没有固定工作,有孩子后就没有上班,在家看孩子,我是一学校老师。我们有学校住房一套,是婚后学校分房购买的,是我的名义,我的现金买的,加上装修,共花费近20万,没有房产证,请问这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丈夫整天在家无所事事,一切花销开支都是我的工资。近一年来,他竟然怀疑我有外遇,二人为此经常吵架,现在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我决定和他离婚。请问我如何起诉,才能使我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离婚 2010-10-28 16: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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