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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0月份的时候,我在一家物流公司上班的时候,收了一个客人的货物,货物在出口后,被对方海关扣掉了,货值大概是36万。08年3月份的时候,因为是我收的客户的货,我以个人的名义给客户打了欠条,答应客户在08年12月31日前还清(当时前提是公司负责人也给我打了欠条),可是08年突然爆发金融危机,公司没了,公司负责人也找不到了,但是08年的时候,出于义务吧,毕竟是我收的货物,我陆续给客户赔偿了8万块钱。后来因为我也实在没有偿还能力了,就没有再赔付,可是今天客户突然把我告上法院,让我继续赔偿,我现在真的没有偿还能力了,而且我也是个受害者,我是受害者客户也知道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大家了!

诉讼 2010-10-27 20: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搜集证据 积极应诉
  • 积极应诉
  • 建议积极应诉 并搜集相应的有力证据
  • 建议积极应诉 并搜集相应的有力证据
  • 你好,由于公司注销,公司负责人又找不到,,所以,你可以持公司负责人给你的欠条,以及在与客户私下沟通时收集些通话录音,以证明你代表的是公司行为,并且客户知晓这个事实,或许,还可以将个人欠条转变为公司债务而驳回客户的起诉。但关键现在客户已有警备心,很难取证,所以,如果收集不到证据,判决结果很可能是由你个人承担此债务。 至于你的损失,可以再向公司负责人追偿,另行起诉。一时找不到,并不代表一直找不到。待你的判决书拿到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详情可随时致电咨询。
  • 你这种情况要积极应诉:1、搜集跟公司行为有关证据,2、搜集你自己书写欠条时的其他证据,证明你的行为是在公司执行公务的行为即可。如不积极应诉,可能就会败诉,赔偿客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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