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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我哥在家里逮住了3个小偷,因为是一个村的,而且年龄才十六、七岁,通知他家长后,家长愿意私了。毕竟考虑到孩子小,我哥就没有报案,三个家庭每家交了4000元,共计12000元正。当时也通知了村委,征求了村委的意见,村主任同意私了,但具体金额是我哥定的,村主任没参加意见。一个月后三个家庭报了案,刑警队将我哥刑事拘留,定了个敲诈勒索罪,现在通过关系已经担保出来,并且已经通过村委把钱全部退还了,请问我们下一步再怎么办?若担保期满后到了检察院、法院,最好的宣判结果是什么?最坏的宣判结果是什么?能否通过协调三个家庭不再追究? 问题补充: 刑拘后村委出具了证明,证明如下:因××等三人偷盗涛的电瓶3个,电机3个,装载机配件、汽车配件和其他用品经济价值及损失16000元,此事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原则,由村委委员周涛(我哥)处理解决,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和三人的前途未来着想,经本人及家长同意自愿进行私了解决,每人自愿出资4000元作为周涛的损失赔偿。 特此证明 支部书记:已签字 村主任:已签字 公章:已盖

刑事辩护 2008-12-04 16: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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