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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是今年8月份离婚的,孩子是判给男方的,当时法院没有判决孩子的探视方法,由我们自己来决定,男方当时说每月一次,之后的8月份和9月份我各看过一次,这次10月中旬我去看,男方父母说孩子生病月底来看,我10月27日去看时,男方父母还是以孩子生病为借口不让看,事实上孩子已经好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他不让我看,我是否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如果向法院起诉探视权的话,一般情况下会怎么样判决?谢谢!

争议解决 2010-11-03 1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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