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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公司的经营负责人,分公司于2007年注销,注销回执及印签不慎遗失。银行账户还有存款,跟银行交涉不予销户。寻找总公司才发现总公司也人去楼空,是否也注销无从查实。唯一能提供给银行的是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分公司注销证明及本人私章。请问怎么样才可以拿回我分公司的账户上钱款。

银行 2010-10-29 18: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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