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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夫妻婚后买的房有房产证无贷款抵押,房产证写的夫妻双方名字,现夫妻约定把房产分配女方(目的是这房以后属于个人财产,若离婚房不进行再次分配)请问应该怎么办理?如果到房产局直接过户这样还是属于是夫妻双方的财产么?2、如果不到房产局过户,双方签订个协议,请问这协议应该怎么签订?这种情况属于赠予如果以后双方离婚男方反悔不赠予这个协议还有法律效益么?谢谢

离婚 2015-08-14 2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首先澄清一个问题,只要是婚后取得,登记在双方名下和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是改动房产证上的名字不能起到改变所有权的性质的作用。 2、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双方财产归属进行书面约定,约定有效。因此,建议写一份夫妻财产协议书,写清楚房产归一方个人单独所有,过户是其次的,协议后能过户到你名下当然更好。 3、协议不要写成赠与,因为赠与在财产转移前都是可以任意反悔的。
  • 您好,可以写赠与协议,也可以写将房产归于女方的协议,但是最好要过户并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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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并做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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