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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服务三年到2015年9月20日合同到期,目前我不想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今天8月20日我书面提出申请,不在与公司续约,到9月31日离开时,我能获得劳动经济补偿金嘛

其他 2015-08-20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到期你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内容中,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均不低于之前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拒绝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没有补偿金。
  • 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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