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干部编制,单位改制被卖后是不是下岗?给不给最低生活保障?2008年10月17日下午4:00副县长主持召开单位改制后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确定:1、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职工的两险费用从出让资金预留在财政上的300万中支付,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县财局按季度将职工的两险费用划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从今后新企业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弥补解决,两险费用一直交纳到职工退休年龄。今年,根据国家规定上调工资和养老金,以往我们只交养老金的3%,现在上调到12%,我们负担不起,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19-02-27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1)是保证基本生活的生活费用补贴。  (2)是为贫困人口提供的一种救济。  (3)具有临时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过了规定的救济标准,则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的一种传统做法,但过去的含义与今日大有不同。在过去,救济对象被分成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待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少地方纷纷探索救济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条例》经国务院审定并于同年10月1日在全国施行,意味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也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 养老金应该每个月按时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养老金缴纳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 即最低生活标准,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内,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通过精确的统计和计算确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