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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感到身体不适,多次向上级领导请假,但公司却不予批准,导致员工胃大出血,入院抢救。请问该怎样向公司提出赔偿、维权?

其他 2016-09-07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中出现胃大出血可视为工伤的.......
    【追问】请问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怎样维权?
  • 你好,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您的母亲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的情况,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 可以侵害医疗权起诉
    【追问】不是很清楚,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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