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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公司集资建房于2010年4月底交工,交工时地暖公司进行 *** 测试(未注水),压力显示正常,我也在验收表格上签了字。我于5月28日开始装修,7月20日完工,并于10月29日联系安装壁挂炉,但在调试壁挂炉向地暖管注水时发现小卧室地暖管线漏水。当即联系地暖公司和装修公司,约定由地暖公司进行砸砖处理,判明原因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但是地暖公司同时表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只要是装修过的房子,都应由装修公司负责。我想请问一下,这样的说法合理吗?如果真的是地暖公司的原因,有办法追究他们的责任吗?判断漏水原因时,是否需要第三方进行判断?如果需要诉诸法律,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谢谢!

调解 2010-10-31 20: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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